教會禮儀年簡介


禮儀可以說是天人之間的橋樑,天人交往的途徑,禮儀行為也 可以說是耶穌執行祂作橋樑的職務,祂藉著外表的儀式來溝通天人間 的關係:

(一) 祂領導人祭獻、讚美天主。

(二)祂也給人帶來天上的恩寵,使人聖化。所以,禮儀並非單純的禮 節或儀式,而是天人交往的媒介和會晤的場合。在每次舉行禮儀時, 基督實在親臨。

具體地說,禮儀包括七件聖事,團體祈禱(日課)等。其實,禮儀 年就好像我們民曆中有不同的歲時節令:有春夏秋冬,有元旦、元宵 、清明等,以及國家民族大事的紀念日,在教會生活中,也隨著時間 的進展,在一年中分為不同的禮儀時期、慶節,以及不同的禮儀日等 。教會稱這一年的循環為禮儀年度,或簡稱為「禮儀年」。但此禮儀 年是以將臨期第一主日開始,分為將臨期、聖誕期、四旬期、復活期 、常年期,並以常年期第三十四週做為結束。在此不同的時期中,除 主日的慶祝外,又插入了不同的慶節與紀念日。由此種種成份而形成 教會的所謂「禮儀日曆」。禮儀年並非自教會開始就有如此規劃好的 結構,而是由一核心逐漸演變而成的。但是其主要基礎已在舊約的時 代建立,那時代已有七天為一週的區分,以及安息日和慶節的慶祝儀 式與法律。猶太人的主要大慶節;逾越節及五旬節,也被教會採用, 只是慶祝的內容本質上有所改變。

「禮儀年」這個名詞也是在近代才被採用與固定的。在梵二大公會議 前的禮儀運動中,曾有一些禮儀學者以不同的名稱,來講解禮儀年。 此名詞首次在第十七世紀時出現,之後藉蓋郎惹神父的十五冊巨著「 禮儀年」傳佈開來。也有一些作者用「教會年」、「恩寵年」、「救 恩年」等名稱。古代與中世紀時更無一致的名稱。古代禮書(彌撤經 書)多用「循環年」,亦用「循環經課」。在近代教會正式的文件中 ,首先用此名詞的是教宗碧岳第十二世於1947年11月20日頒佈的「 天主中保」通諭。最後梵二禮儀憲章以「禮儀年」作第五章的標題。